保山:印發《通知》 安排部署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工作

發布時間:2017-05-31 07:27:52   來源:保山市紀委

日前,保山市紀委監察局印發《關于加強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的通知》,對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并提出具體要求。

通知指出,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樹牢“四個意識”,提高政治站位,按照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及市委、市政府脫貧攻堅決策部署,圍繞“加強領導是根本、精準扶貧是要義、增加投入是保障、各方參與是合力、群眾參與是基礎”的目標要求,明確工作責任、突出工作重點、聚焦主業主責、務求取得實效。

通知強調,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圍繞脫貧攻堅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是否落實、政策執行是否到位、“六項紀律”執行是否嚴格等,采取有力措施加強脫貧攻堅紀律檢查。脫貧攻堅紀律檢查以執行政治紀律情況、責任壓實情況、精準扶貧情況、政策執行情況、工作效能情況、資金到位和監督管理使用情況、脫貧實效情況為主要內容。不打招呼不發通知,不開會聽取全面匯報,不搞一般調研性質的檢查,主要通過查閱財務臺賬、入戶調查、個別訪談、在管理和服務對象中開展民主評議測評等方式進行。市紀委、縣(市、區)紀委抽查工作可采取“直通車”模式,協調整合審計等部門力量,隨機抽取一個貧困村進行全面檢查。鄉鎮(街道)紀委(紀工委)隨機組織抽查,每年不少于12次。市、縣(市、區)紀委每兩個月抽查一次。

《通知》要求,要加大查處力度,保持懲治脫貧攻堅工作中違規違紀行為的高壓態勢,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,實踐運用監督執紀“四種形態”,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違規違紀問題。督促各級黨委、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層層落實責任,推動各項脫貧政策措施落實落地。要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,充分運用黨委政府綜合考評、監管部門工作檢查、審計監督等成果,嚴肅問責在脫貧攻堅工作中不擔當、不作為、亂作為等行為。 (楊艷 周夏雨)